二审改判退一赔三!真实还原!
2024-10-15 

所购二手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涉水、调表,原告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请求改判,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大家好,我是验车帮内蒙古通辽的机动车鉴定评估师强子,今天我跟大家分享一个通过我们验车帮鉴定评估后维权成功的案例。

前天上午,我接到了老客户杨先生的电话,他高兴的告诉我,由于我们去年(2023年11月)为他提供的事故车鉴定的材料,他胜诉了!他非常感谢。

 

去年秋天,杨先生通过某直播平台远程购买了一辆本田CRV,当时并未做购前检测,车辆经物流公司送达后,客户在开车过程中感觉异常,随即开至修理厂检查,修理工对杨先生说,此车可能发生过大事故,客户联系卖方车商要求退车,一听客户的诉求后,卖方就不再接听电话(以为这事能拖过去吗?)。

随后买车人杨先生咨询了律师,律师告诉杨先生需要提供此车为重大事故车的证明才能提起诉讼,法院才能立案。

于是杨先生在微信看到了我为其他客户检测的朋友圈信息,联系到我们机构为他做一个鉴定报告,委托鉴定事项就是看看否能构成重大事故车,因为购买时,对方承诺了无事故,沟通后他就把车开到了我们在通辽的检测鉴定中心。

 

在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鉴定取证中,发现被鉴定车辆车身存在多处缺陷,具体为左a柱、b柱、c柱、上边梁、底边梁、车体状态存在变形,钣金切割,更换烧焊等缺陷特征,大家可以分析看看,这车到底发生了怎样的一个事故。

 

在此次事故车鉴定过程中,意外发现此车还存在调表痕迹,实际中行驶里程已达47万公里,因为车商当时也承诺了实表,看来这车的价值要大打折扣。

 

数日后,杨先生拿着我们验车帮出具的鉴定评估报告书作为举证材料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一审判决,卖方被告人退还杨先生购车款,但没有支持杨先生主张的退一赔三,这究竟又是为何?

原来啊,被告否认自己是专门经营二手车的车商,且直播人的账号也不是他本人,而且上诉人也没有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其所称账户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所以就此提出抗辩,车商身份没有确认,一审法院也就不予支持退一赔三。

随即买车人杨先生补充材料后向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充分证明了主播从事二手车买卖已达四五年的老车商,包括对其直播间730个作品选取了部分录屏作为证据,他们就是二手车经营者。经中院再审判决:被上诉人在直播间是面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向外销售车辆,理应是法律意义上的经营者。被上诉人作为二手车的经营者,应当知悉所销售车辆的真实情况和信息,但其故意隐瞒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涉水、调表等影响上诉人选择是否购买车辆的重要信息,明显存在欺诈行为,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除依法退还购车款外,还应依法赔偿上诉人购车款三倍的损失,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被告所售车辆实际里程数为47万公里,且属于重大事故车,车商不但未能尽到如实告知义务,诉讼过程中还一味故意辩解,上述行为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中院支持了杨先生的退一赔三的要求。 也就是杨先生不仅追回自己的购车款39298元,被告还赔偿了杨先生的鉴定费费,托运费,过户费等,还有购车价款三倍损失117894元。

 

杨先生在电话里一直在感谢我们验车帮的鉴定全面、严谨,我也是跟着高兴,这一纸判决还是非常具有代表意义。这里也是告诫各位买二手车的客官,买车的时候该保留的证据一定要保留好,万一有什么问题这些都是最好的证据,当然买车最好的避坑方式就是在购买之前,邀请专业验车机构帮忙对意向车辆进行全面复检,这样买的明明白白,用的也才安心!

写在最后:

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一定要在上诉期内上诉,过了上诉期,一审判决就会生效。

有机会改判吗?

说实话,二审改判的几率并不大,但是有一定机会,今天这个案例算是幸运的。